点击数:1965052014-08-01 17:46:35 来源: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受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,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及编号
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(JYDDSC-2014)
二、招标方式
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结合,通过招标选择生产企业,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供应定点生产试点品种。
三、招标原则
招标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、“质量优先、价格合理”的原则,科学评审,规范运作,接受监督。
四、招标品种及规格
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 规格:2ml:0.4mg;
甲巯咪唑片 规格:5mg;
洛贝林注射液 规格:1ml:3mg、1ml:10mg;
多巴酚丁胺注射液 规格:2ml:20mg。
五、投标条件
1.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生产资质,相关品种的生产许可,依法生产经营,资信状况良好,符合招标文件要求。
2. 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合规药品、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的能力。
3. 投标企业近2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。
六、招标程序
1.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2014年度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公告,并向拟投标生产企业免费提供招标文件。
2.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4年8月20日下午17:00。
3. 收到投标文件后,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。
4. 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评审,每个品种中标企业原则上为两家,只有一家企业符合招标要求的,可以选择一家企业中标。
5. 根据投标企业申报及供货区域划分办法,确定中标企业和产品供货区域。
6.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中标结果。
七、招标纪律
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和说明必须真实有效,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。若提供虚假材料、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八、投标地址及联系方式
投标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
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法规采购处
邮 编:100081
联 系 人: 张爱民 010-62116622转3080
李 静 010-62116622转3072
传 真:010-62111865
九、解释权
以上条款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
2014年7月31日
网站链接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上一页1下一页 |